今年年底前,全市将有127所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日前,市政府发布《南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学校体育设施,是指全市范围内公办高校、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体育设施。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开放时间:教学日早晚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办法》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区域相对独立、集中,有专门的出入通道,或者与其他功能区相对隔离;建有人员进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措施,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基本满足群众健身需要,通风照明、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和卫生服务等功能配套完备。
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在教学日早晚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教学日早晚时段,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老旧小区周边的学校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教学日晨间开放应当在学生入校半小时前结束,下午开放应当在学生离校半小时后进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季节、天气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开放时段。
因校舍、体育设施维修保养、重大活动、考点设置、传染病流行、安全保卫(保密)等因素可以暂停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但应当提前告知。寄宿制中小学校在学生正常住宿期间,可以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免费开放范围:主要为学校室外体育场及附属设施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开放和低收费开放相结合。免费开放范围主要为学校室外体育场及附属设施,健身人员在开放时段内免费入场锻炼。低收费开放范围主要为学校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通过预约有偿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开放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残疾人、老年人和军人优惠开放,并提供便民服务措施。
在开放形式上有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两种。健身人员持入校健身卡,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段内,进入学校开展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需要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组织体育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学校预约。
入校健身手续:办理入校健身卡,或凭有效证件登记
《办法》规定,入校健身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凭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学生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在学校、所在社区(村)或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单位登记报名,熟悉入校健身相关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承诺书,办理入校健身卡。临时入校健身人员可以凭以上有效证件,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后入校健身。登记报名时,入校健身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等信息,并对所填内容负责。
健身人员入校健身期间,应当自觉服从管理。
对健身人员在学校健身活动期间的不良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入校健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