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出席今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张少春围绕2012年教育经费保证GDP4%支出的落实问题发表了讲话。
张少春表示,今年1—11月份,全国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达到12332亿,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8%,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1.5个百分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也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教育费附加征收了1231亿元,同比增长46.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了6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9倍。同时预算内基建的教育支出比重也提高到7%。从而判断出,今年的趋势比去年还要好,可以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83%到3.86%。
为了保证2012年GDP4%支出的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根据现行体制和政策的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地方财政,地方统筹利用自有财力和中央财政的一般转移支付以及税收返还,在这三项主要资金中安排的教育支出要占到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的80%左右,各地能否不断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如期实现4%的目标至关重要。
中央政府在教育支出的责任当中占到20%左右,应充分发挥这种表率作用,努力增加本级的教育支出。2011年初,中央财政安排的教育预算支出是将近2964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6.3%,在年初预算的时候就高于财政支出的平均增幅3.8个百分点,再加上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就目前形势看,中西部教育支出中政府支持占有着重要地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地的责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专门为此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的文件,提出了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具体办法和量化指标,包括:财政教育支出的增幅、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支出的比例、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各省接到这个通知后都相应明确了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责任,也制订了省对下面的分析评价方案。
张少春最后强调,当2012年实现4%以后,各级政府要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并构建可持续的机制,使教育经费的增长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