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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出台多项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22-01-04 11:25 围观711次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出台了《渭南市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就如何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提出了15条有针对性的举措和办法,从五个方面推动教师减负工作落地落实。

  从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建立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下一年度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每年12月底前需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得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集中清理,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确保应减尽减、能减必减。清理后仍保留的事项,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开展,清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减少表格等材料,要突出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台账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优化改进教师考核评价方式,考核应体现差别化原则,突出工作实绩。不得要求教师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手机APP、登录小程序、关注公众号,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拍照、录像等方式来替代实际工作评价。

  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建立进校园审批制度。各地安排部署进中小学校的社会事务,需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安排。经批准的进校园社会事务,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开展。清单之外的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各类宣传教育、各类公益活动、读书活动、社会投票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本级教育部门严格依程序统筹布置实施。涉及中小学校的创优评先工作,须由同级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不得强令中小学教师参与。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入校考察、观摩、检查排查等活动。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活动。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或APP投票、点赞、答题,推广宣传、座谈研讨、心得交流,撰写征文、论文、案例、稿件、报告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变相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示范、先进、基地、明星学校等评比创建活动。未经同级党委和政府批准,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设施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强令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杜绝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完成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材料、课题研究、档案整理、资料收集、普查调查等资料。

  从严规范调研活动,精简报表填写。除国家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必须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报请审批备案,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和各类报表填写活动,由同级教育部门严格把关统筹安排,精简填报的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教育信息数据库,按权限获取相应数据,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杜绝重复建立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各类信息库。

  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其他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得借用中小学教师,严禁临时借用中小学教师从事会议服务、接待、礼宾等无关事项。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不得开展超出教育部门公布的清单范围的评审评比和竞赛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在每年3月向中国教育学会申请,坚持适度原则,控制竞赛规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强化教师减负工作保障。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组织、机制保障和督导监管。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的各项权益,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中小学校要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同时加强督导监管,以督促减、以减增效,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关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具体措施》旨在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逯红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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