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教学使用的J4111型兔生殖系统标本。
1 产品特征
1.1 标本用性器官明显、形态正常的家兔制作。
1.2 产品由雄性生殖系统和雌性生殖系统两个标本组成,各标本均附排泄系统,其中的一个肾作过肾门的正中纵切。
1.3 标本从体腔中摘出,背侧向衬板,各按自然位置排列,雌性与雄性标本共装在一个容器的同一个面上显示雄性生殖系统的睾丸、附睾、输精管、泄殖管、阴茎和其开口;副性腺中的精囊和精囊腺(或雄性子宫)、会阴腺;雌性生殖系统的卵巢、输卵管、子宫、阴道、阴道前庭和其开口;副性腺中的会阴腺;排泄系统的肾、输尿管、膀胱和膀胱茎。
2 技术要求
2.1 应符合JY43—82《动物浸制标本通用技术条件(试行)》的规定。
2.2 衬板应无色透明。
2.3 精囊与精囊腺(或雄性子宫)、输精管、膀胱茎三者的远端并列展开,示与泄殖管的相互关系和位置。
2.4 阴茎海绵体的基部,应显示两个阴茎脚的痕迹和进入阴茎的泄殖管。
2.5 睾丸应置于泄殖管靠后方两侧的同一水平位置,具附睾的一面向内侧,附睾头上应带精索。
2.6 输精管应与同侧的输尿管相交后,绕过输尿管的背面。
2.7 会阴腺应附在泄殖管(雄)或阴道前庭(雌)靠后部两侧的原位。
2.8 右侧卵巢的位置应稍高于左侧的卵巢。
2.9 输卵管应呈弯曲状、在形态上比子宫细,其前端的喇叭口应对着卵巢,互相贴拢。
2.10 雌体中的输尿管应在同侧的子宫或输卵管的背面通过。
2.11 雌性标本中应显示出阴道、膀胱茎与阴道前庭三者的相互关系,如受膀胱遮盖,应将它移至一侧定位。
2.12 右肾的位置应高于左肾。
2.13 膀胱应稍充盈。不得遮挡背面的器官,其与输尿管的连接处可在正面或背面显露。
2.14 作纵切的肾应显示皮质、髓质、肾锥体和肾盂。
2.15 标本具下列一项时为二级品:
a.各部相互关系显示不够清楚;
b.略有破损、变形或配接痕迹不超过两处;
c.缺精索或阴茎脚的痕迹;
d.姿态欠佳。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