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教学使用的J4143型蛙骨骼标本。
1 产品特征
1.1 标本由体长从吻端至泄殖腔孔不小于80mm的蟾蜍或不小于70mm的青蛙制作(在产品标签中括注所用动物的名称)。
1.2 标本以自然蹲伏姿态固装在底座上。
1.3 标本显示中轴骨骼的头骨、舌器骨、脊柱(包括颈椎一块、躯干椎七块、荐椎一块和尾杆骨一根);附肢骨骼的肩带、肱骨、桡尺骨、腕骨:掌骨(五块)、指骨 (第一指缺,第二,三指各两节,第四、五指各三节),腰带,股骨、胫腓骨、跗骨(包括距骨、跟骨等)蹠骨(五块)趾骨(第一、二趾各两节),第四趾四节, 第三、五趾各三节)和距。
2 技术要求
2.1 应符合JY153—82《脊椎动物骨骼标本通用技术条件(试行)》的规定。
2.2 标本各部均按原位组装。在头骨后两侧应保留耳柱骨一对。
2.3 舌器骨固装在与原位相对应的台板上,软骨部分(包括舌骨体、前角和前、后突)保持形态自然、平整。
2.4 以青蛙制作的标本其胸带上应具有胸骨和肩胸骨;其前颌骨:上颌骨和锄骨上应具细齿;蟾蜍制作的标本的标本其弧形的上喙骨应相互重叠。
2.5 胸带上的上胸骨和剑胸骨应展平。
2.6 前指和后趾的形态平直,间距均匀。
2.7 标本具下列一项时为二级品:
a.骨色较黄或体态欠佳;
b.缺耳柱骨或剑胸骨或上胸骨总共不超过两处;
c.较明显的异形骨片不超过一处;
d.配接断裂的骨片不超过两处;
e.齿有较明显缺损或软骨部分有较明显的收缩变形,总共不超过两处。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生化地室和武汉教学仪器厂联合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