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某检察院首次运用电子卷宗系统将书证、现场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制作成直观的图片,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出庭示证、质证,成功公诉了一起盗窃、抢劫案,收到良好的效果。 “电子卷宗系统太先进、太方便了,用电子卷宗制作的证据清晰、直观、在法庭上说理性强,可以在不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轻松完成,提升了我们的出庭质量。”刚刚出庭完毕的公诉干警兴奋的说。
据了解,该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并投入使用,设立了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并安装铁门、铁窗、监控系统,配备了高速扫描仪、高配置的电脑等专用设备,同时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了电子卷宗操作规范,从设施、制度及人员上保障了电子卷宗系统的顺利上线及高效运行,截止目前,该院已制作电子卷宗450件856卷。
随着电子卷宗系统的高效运行,案件承办人在摘抄、分析案件时可以直接复制、粘贴电子卷宗内容,自动生成规范的案件审查报告,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电子卷宗系统,明确证据的使用情况及疑点,汇总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地避免遗漏事实、证据、疑点等情况,提升了办案质量;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电子卷宗,随时对案情、证据等全案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减少了以往案件质量评查中调卷、集中人员等困难。真正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案,助推办案信息化的进程。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某市检察机关将电子卷宗的制作范围延伸到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部门,在案件办结装订纸质卷宗等办案材料时,将拟入副卷的案件材料全部扫描为电子卷宗后同时组卷。延伸电子卷宗制作范围后,电子卷宗制作将覆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的全过程,使案件办理和监督管理同步。同时严格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查阅电子卷宗的,在电子卷宗导出前和提供给律师阅卷前检查有无添加水印,统一采用光盘作为存储介质,统一刻录标准。截至目前,两级院扫描制作电子卷宗953册,为律师刻录光盘145个。
赛数OS15000案卷扫描仪

1.信息安全保证
赛数OS15000设备本身不含有任何存储,符合国家保密法对涉密单位(检察院、法院、公安等)使用设备的相关规定。智能案卷扫描系统采用外置通用电脑,符合检察院分级保护系统对数据的安全需求。
2.超高扫描效率
在600DPI下,扫描速度为0.8秒每画幅。
按每本案卷200页进行实测,每天可扫描约60本案卷,完全满足办案需求。独有的“案卷扫描模式”,可实现页面自动定位。“有效页”一键切换模式。保证有效页面顺序连续性,减少后期检查量,工作强度低,效率高。
3.专业的扫描功能
独有的电动稿台,自动扫描模式,稿台自动升降、自动扫描。页面自动平整、自动识别页面尺寸,只需简单翻页,1秒内即可完成一个画幅的扫描工作,其它工作完全由扫描仪自动完成。
4.卓越的系统兼容性
专业的扫描技术可从案卷中各种不同纸张上采集到清晰的影像;专业的扫描软件系统可与检查系统业务部门电子卷宗的应用无缝结合。软件处理功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设计,符合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
5.绿色环保
赛数OS15000设备通过欧盟环保认证,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标准,产品无辐射、无红外线、无紫外线污染。安全可靠,成像稳定,高光页面不反光,影像噪点少。
优势:
*真正线性CCD扫描,快速采集高清影像;
*采用LED冷光源技术,不受任何外界环境光干扰;
*独有的曲面校正,并且可自动去掉手指印;
*自适应调节稿台位置,适用于各种装订方式的案卷扫描;
*高速网络接口,保证影像数据稳定传输;
*整个产品7*24小时贴心服务,确保售后无忧;
*整款产品设计人性化,为案管扫描而研发;
为适应案卷数字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汉龙推出专为检察系统案卷数字化设计的非接触式案卷扫描系统,该扫描系统均采用外置通用电脑(不含任何内置存储设备),符合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专业的稿台设计,适用于各种装订方式、各种厚度的案卷资料数字化;不用拆分案卷可以避免公安机关移交的案卷出现丢页、缺页造成的证据损失;避免平板扫描反复将案卷翻转造成人员工作负担及装订处无法清晰扫描的问题;专业的扫描技术可从案卷中各种不同纸张上采集到清晰的影像;专业的扫描软件系统可与检察系统业务部门电子卷宗的应用无缝结合。 主要特点: 1.自动工作:稿台自动升降,页面自动平整,只需简单翻页,1秒内即可完成1个画幅的扫描工作,其它工作完全由扫描仪自动完成。, 2.绿色环保:无辐射、无红外线、无紫外线污染。不受环境光的影响,唯一一款真正实现“不关灯”操作的扫描仪。 1.安全性高:(专业生产型设备)使用独立电脑控制,无内置微型电脑及存储器,便于检察院计算机安全管理,设备经过保密安全检测,安全性高。 2.便于利用:多种案卷影像数据输出方式TIFF、JPEG(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还可以同时生成可搜索PDF文档。文档内容可直接搜索查找,也可复制利用,便于工作人员及办案人员对于案件信息的录入和内容的查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