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市属学校体育场馆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从9月起,南昌一中(高中部)、南昌二中(初中部)等十所试点学校要在校门口挂“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学校”的牌子,其体育场馆在保证本校师生教育教学和日常活动需求外,试点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
高危体育项目场地暂不开放
据悉,南昌一中(高中部)、南昌二中(初中部)、南昌三中(高中部)、南昌十中、南昌十九中(高中部)、南昌一专(老校区)、洪都中学、南昌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豫章中学、南师附小(玉泉岛校区)等十所试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场地的容量和时间段。同时,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开放;但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原则上暂不开放。
三类开放对象实行免费
根据意见,试点开放学校可建立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的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学校可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开放对象收取必要费用;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免费。
同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冠名、合伙制、捐赠等形式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开放工作;体育部门可利用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开放学校的补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场馆开放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经费。
十所试点学校
南昌一中(高中部)
南昌二中(初中部)
南昌三中(高中部)
南昌十中
南昌十九中(高中部)
南昌一专(老校区)
洪都中学
南昌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豫章中学
南师附小(玉泉岛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