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拨付春季教育学生资助类资金468.1315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1353人82.887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414人73万元;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儿童保教费补助408人11万元;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1621人166.65万元;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323人29.29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129人12.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1087人92.395万元。
二是按照市、县2017年-2020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拨付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50万元,统筹用于全县学前教育学校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家庭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支出。
三是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配合教育局上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县级配套资金45.1964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