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做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萍乡市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该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校园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实行公开招标或定点采购。该市要求校园大宗食品以县区为单位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原则上学校食堂食材必须在县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供应商中定点采购。如果学校人数较多,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单独招标,选定供应商;中标商须向当地教育部门出具食品安全承诺书。
实行供应商定期调整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原则上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招投标工作。所有中标的食材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一个年度内出现一次食材抽检不合格,给予警告一次;出现第二次抽检不合格,取消食材供应资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牵头定期开展对中标供应商的监督检查。
实行严格的学校食堂食材查验制度。学校安排专人进行食堂食材查验工作,索证索票,并建立好验收台账。
严格控制廉政风险。每所学校都要组成询价小组和食堂财务、质量监督小组,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