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 1 2”模式:
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
下面,以江苏和湖南为例,来看下详细的改革方案:
江苏:“400分左右上清华北大”将不再存在
4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苏2021年高考改革方案:
实行“3 1 2”、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总分从480分变成750分,段子中的“400分左右上清华北大”的尴尬不再存在了。
湖南: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魔咒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和现行高考“3 X”且文理分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不同的是,湖南新高考使用的是“3 1 2”模式,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普通高校将依据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即通常所说的“两依据、一参考”。
毫无疑问,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魔咒将正式被打破。